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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农机化管理中心服务承诺
2007-08-31 15:45:41     

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机关文明建设。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充分发挥农机中心的信息服务优势,为农民和机手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国内外农业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免费向我市农民和机手提供各类农机信息,促进农民增收。

三、.规范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六禁止。禁止无证件执法;禁止无理由罚款;禁止无依据收费;禁止打白条收费;禁止搭车收费;禁止吃、拿、卡、要。

四、阳光作业,农机购置补贴六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办法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对象公开;社会监督公开;责任追究公开。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第一次咨询服务,详细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备完善的,按照时限规定办结,坚决杜绝群众为同一事项多次往返。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向社会公开农机服务投诉电话0772-2632855,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规定,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开通农机产品投诉热线0772-2632873,受理农机户对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处理,切实维护有机户合法权益。

九、对推广的农机产品坚持“先进、适用”的原则,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予推广,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不予推广,坚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国家推广领域。

十、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技术推广、科研开发、技能培训等行政执法和公益性服务活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确保项目能顺利完成。

                                二○○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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