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市农机化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取得成效
柳州市农机化管理中心 郑崇宁
2004年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在中心党委的领导及市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制度落实、宣传到位,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章立制,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1、领导重视,成立机构。领导重视是搞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我中心领导班子对执政执法工作比较重视,通过组织专题会学习,统一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根据2003年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小组对我中心进行200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反馈情况,认为要搞好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首先要建章立制,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为此,中心经研究决定成立柳州市农机化管理中心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柳农机办[2003]19号文),组长钟超贤(中心副主任),副组长颇仁凤(办公室主任)、莫晓克(农机安监所所长),成员为业务科室领导。明确了行政执法小组的各项工作职责。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中心领导经常过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为我单位更好地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建章立制,加大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力度。中心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根据2003年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情况,对我中心原有的规章制度作进一歩的补充完善,建立了《柳州市农机化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柳州市农机化管理中心实施〈柳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责任。
制定了2004年行政执法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农机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同时按照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农业行政执法专题、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系统化的学习(每月一次),使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有了进一歩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实施该法,我中心根据区农机化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农业机械使用者,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宣传农业机械管理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6250份,制作宣传黑板栏74个,出动宣传车辆81台/次,书写各种宣传标语4268条,解疑答问2067次。通过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广大农业机械使用者对农业机械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遵章守法的认识,由于宣传到位,措施落实,全年无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政
一年来,我们加大了农机行政执法和监控力度,分别在春节、两会期间、五一节、十一、安全月及清理整治黑车非驾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共组织深入开展清理工作553次,出动人员4452人/次,检查拖拉机9602台/次,纠正违章2643人/次,处理非法拚、改装拖拉机49台,查扣上路行驶报废拖拉机24台,查处无证驾驶拖拉机187台,教育违章搭载1743人,强制拆除搭客装置227余台。有效地杜绝了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规范农业机械经营市场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项重要行政执法内容,一年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84人/次,检查市场17个,检查经营摊点128个,生产企业5个,查出无证经营点1个,无产品标识配件1283件,价值6万多元,责令停业整顿经营点4家。通过这次活动较好地规范了我市的农机商品流通市场和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
为了规范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审管办的要求,根据新颁布的农机法律、法规,对农机部门负责的三项行政审批事项(核发农机牌证、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农机修理技术合格证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进行了修改,使农机行政审批事项能按审管办的要求及《操作规范》进行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农机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保证了农机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实施主体的合法性。2004年11月27日组织农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依法收费,严格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各部门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没有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投诉和建议,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并认真整改。
主动与行政执法相对人沟通,征求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意见,转变工作作风,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热情而不失原则;对行政执法相对人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事先提醒;对其非故意的违规行为,实行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农机部门主要窗口单位农机安监所根据其拖拉机年检、农机牌证发放等工作特点,采取了将办事指南告知前移、实行上门服务等具体措施。将办理各种业务所需的手续材料、业务办理程序和要求等印制成宣传单,利用下乡检查和农机手过“安全日”学习时发放给拖拉机驾驶员和机主,使他们事前对要办理的业务和要求有所了解,避免了办理业务时因要件不全而徒劳往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作为窗口单位的农机安监所在办理拖拉机年检审时,为了方便机主,定期安排时间下各乡镇办理拖拉机年检审和二保等业务。对因受禁行限制,不能将拖拉机开来办理检验和照相的,经审查手续符合要求后,派人上门检车照相,不另外加收任何费用。
改善办公条件,想方设法为税纳人提供快速便捷服务。针对今年停电较多的情况,市农机安监所购买了一台发电机,保障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新购置了数码照相机和彩色打印机,大大提高了证件照的出相速度,使办理业务速度明显加快,一次办结率上升。极大方便了机手,深得他们的赞许和认可。
2004年我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对多功能拖拉机入户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自查,处理了不符合《标准》入户的多功能拖拉机,规范了农机执法队伍自身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由于宣传到位,广大农业机械使用者对农机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都心中有数,所以全年共处理事故7起,无一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